太平畅享加倍两全保险
产品详情
- 保险期限: 保20年/保25年/保至70周岁
- 缴费方式:
- 投保年龄: 出生满28日-55周岁
保障范围
保障项目 | 说明 |
---|---|
身故保险金 |
如果被保险人身故,按以下方式给付身故保险金,合同终止。 1.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时未满18周岁,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; 2.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时已满18周岁,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。 |
满期保险金 |
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期满日零时生存,按合同期满日的以下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,同时合同终止: 满期保险金=120%×(已交保险费+基本保险金额×交费年期数)。 |
投保须知
投保年龄:
出生满28日-55周岁
保障期限: 保20年/保25年/保至70周岁
保障期限: 保20年/保25年/保至70周岁
责任免除
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,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:
1.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、故意伤害;
2.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;
3.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,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;
4.被保险人服用、吸食或注射毒品;
5.被保险人酒后驾驶,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,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;
6.更多详情见条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