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平福耀金生年金保险
产品详情
- 保险期限: 保至88周岁
- 缴费方式:
- 投保年龄: 28天至55周岁
保障范围
保障项目 | 说明 |
---|---|
生存保险金 |
自合同的第5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起至合同终止,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,我们按当日合同基保险金额的10%给付生存保险金。 |
养老金 |
自被保险人年满61周岁的保险单周年日零时起至合同终止,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,我们按当日合同基保险金额的20%额外给付养老金。 |
祝寿金 |
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零时生存,我们按已交保险费给付祝寿金。 |
身故保险金 |
1.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零时之前身故,我们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,同时合同终止。 (1)已交保险费; (2)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。
2.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零时之后身故,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,同时合同终止。 |
投保须知
投保年龄:
28天至55周岁
保障期限: 保至88周岁
保障期限: 保至88周岁
责任免除
太平福耀金生年金保险责任免除:
1.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、故意伤害;
2.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;
3.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,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;
4. 被保险人服用、吸食或注射毒品;
5.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,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9,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10的机动车;
6. 更多详情请见条款。